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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为纲强内功 青年登台砺精兵 ——省评估中心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交流活动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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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交流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钱文敏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本次活动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关键节点,坚持学用结合、上下联动,推动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法典核心要义与制度变化,切实把法典规定转化为技术评估和业务履职的具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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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领方向、划重点”。3名班子成员率先登台,围绕法典实施的时间效力规则、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定位等关键问题开展重点导学。结合最高法同步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深入阐释“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有利溯及为例外”的衔接适用逻辑;对照法典将“环境影响评价”拓展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的新定位,进一步厘清评估机构在源头防控中的职能边界。

青年骨干“讲操作、谈感受”。6名青年骨干逐一登台,紧扣“严格落实法典规定”主线,分专题进行深入解读。有的对照梳理法典涉土壤、固废等条款变动情况,有的解析生态类项目在法典框架下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技术评估要点,有的围绕信息化建设、人工智能、遥感技术探讨数字技术赋能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有的结合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法定化要求说明规划环评与分区管控的协同机制,有的聚焦排污许可制度整合讲清“环评管准入、许可管运营”的全链条闭环逻辑。通过“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靶向研学,实现了法条精髓与履职规范的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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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以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为契机,把法典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技术评估的硬本领、服务监管的硬支撑。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持续开展法典专题研学、典型案例复盘和交叉互评,推动技术评估标准与法典制度同步更新,为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