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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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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28号)明确,主要职责:负责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开展环评大数据及技术复核,提供生态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绩效评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评估一部、评估二部、评估三部、环境规划与验收调查部、水与大气咨询部、土壤与固废咨询部、督察执法技术部、数据分析应用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省评估中心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服务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守评估主责主业不动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二是深入抓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三是持续用力抓实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聚集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一是继续实施环评服务“六个在一线”工作法,对重大项目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加强环评编制单位和从业人员培训帮扶,开展技术复核,整体提升评估质量效能;二是探索成立“排污权交易研究中心”,全面推进排污许可技术支撑,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方案制定、排污许可现场检查、州市调研、宣传组织、问题答疑、月度调度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开发区、“两高”行业产业布局规划的应用,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培训和帮扶、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以及数据集成、应用拓展等工作。

(三)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技术支撑。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配合省厅完成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控攻坚、中央大气资金申报技术帮扶工作;发挥中心“双碳”核心团队的智慧力量,推进全省16个州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助力云南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更高成效。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配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云南省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审查及排查整治、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审查和管理技术服务支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水功能区管理技术服务、医疗机构医疗污水补短板技术服务、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云南省总磷污染控制、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等工作;参与推进九湖流域GEP核算,计划推进大理、版纳GEP有关指标核算工作。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做好农村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尾矿库污染、重金属污染、磷石膏污染防治以及新污染物治理、“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四是服务核与辐射监管技术支持,开展核与辐射项目评估,协调省厅完成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完成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持项目工作。五是全面服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技术支持,提供无人机航拍影像解译等处理分析技术服务,试点研究编制1-2个重点行业督察技术指南;配合完成“绿剑云南”行动、“执法大练兵活动”等技术支撑,开展专项技术能力培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六是持续开展云南省生态质量监测中的生态地面监测鸟类、两栖、蝴蝶等指示类群监测及城乡生态系统监测工作;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积极参与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实施云南省典型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项目;开展生物多样性应用研究,更好的为省厅提供生物多样性专业化技术服务。七是配合省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申报审查、零碳城市建设、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完成2022、2023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现场检查。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人事管理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等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搞好传帮带,全面提升服务支撑能力;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科研相关工作,自主立项开展云南生态质量样地动物监测野外手册、氟化物在烟气环境空气中的形态分布研究、云南省典型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放射性核素迁移和累积影响研究、《单晶硅企业废水中新污染物类型甄别、治理技术研究和行业排放标准制定》、农业农村典型区域碳源碳汇核算研究、电解铝厂烟气脱硫场综合利用途径研究等6个项目,与高校、科研院所搭建科研实验平台,向省科技厅和省编办申报新型研发机构、专家工作站,全面提升科研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数据的产业化、商业化应用的前期研究,与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生态环保大数据开放开发应用研究实验室”,为智慧环评项目各业务系统提供相对科学、有效、及时的基础数据和业务分析功能,同时服务生态环境各项管理业务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单位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4辆。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云环函〔2018〕786号),同意评估中心严格按照报送方案做好5辆保留车辆的管理工作,保留类别为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2020年我单位报废一辆公务用车,因此实有4辆公务用车。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62,773,108.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473,108.99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55,871.99 元,主要原因是一2024年我单位新增一个财政拨款项目;二2023年财务总收入未把经营结余结转资金12,873,108.99元纳入财务总收入,2024年把历年的经营结余结转12,873,108.99元纳入了财务总收入;三2024年我单位经营项目数增加,因此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00,0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300,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00,000.00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收入,2024年新增一个财政拨款项目。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773,108.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项目支出2,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0,000.00元,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一个财政拨款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3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中央生态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减少0,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评估中心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评估中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我单位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4辆公务用车车辆维护费支出预算为经营支出。

评估中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配合省厅开展全省环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抓好2024年技术评估、技术复核、环评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二是配合好省厅完成2024年云南省“三线一单”动态更新调整及应用服务工作,推动州市开展州市级“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工作。三是配合省厅做好排污许可证发证的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打通排污许可数据开发利用功能模块,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的有效衔接途径;抓好要素保障。

(二)做好省厅生态环境管理技术服务支撑工作。一是开展好2024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考核、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及核与辐射安全相关课题研究工作。二是进一步配合省厅做好2024年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双碳”咨询与管理等工作;三是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成果应用与转化,服务好省厅执法、督察、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工作;四是配合省厅做好九大高原湖泊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研究的技术支撑及相关地州GEP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完成好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绩效评估、环境监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施方案编制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9,090,310.98元,其中,流动资产73,434,244.75元,固定资产23,614,385.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41,680.5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80,532.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0,043.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7项,账面原值479,733.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93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8,030.56元,其中出租资产268.4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8,030.56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