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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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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28号)明确,主要职责:负责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开展环评大数据及技术复核,提供生态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绩效评估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评估中心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两个革命”“清廉机关建设行动”为抓手,以厅党组开展巡察为契机,坚决有力推动厅党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以评估为主职的环境要素保障技术支持工作全面推进,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成效明显,全年目标任务超额保质完成。主要工作及成效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提升党建引领效能

一是对上强统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谋划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放到技术评估主责中统筹、推进、落实。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要点、项目清单、“三会一课”计划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比如,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通过提前谋划,及早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开展了心得体会交流,确保了学习宣传贯彻到位。

二是对标压责任。根据目标任务、项目清单及相关要求,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与4个党小组组长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时将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及要求传递给全体党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三是对表抓落实。突出党的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强化理论武装,围绕“五个基本”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协同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两个革命”,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互促共进,智慧党建达标率100%。年内,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扩大)会23次,办公会4次,主任专题会37次。

四是对点谋创新。针对党员多、出差多、活动多的情况,注重凝聚广大党员和群众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以开展各类活动为抓手,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厅党组的部署要求,提高了党建引领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年内,中心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代表省厅参加省直机关工委气排球比赛获片区第二名;1人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推送的《红船,从南湖起航》作品获省直机关“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优秀作品,推荐的征文获省厅“云南生态环境这十年”活动二等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抓手,做到统揽担责、清单明责、履职压责、监督问责,为实现“单位清廉、队伍廉洁”目标保驾护航。截至目前中心没有发现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情况。主要成效体现在“四责”上。

一是统揽担责。党支部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年内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清廉单位”建设行动工作措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等活动之中。

二是清单明责。健全完善人事、财务、资产等32个制度汇编成册,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建立了“三服务”清单,发放了《致省生态环境厅全体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廉政家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

三是履职压责。党支部书记与中心总工、部门负责人签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员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谁主管、谁负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年内,重点学习落实了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观看了《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杞麓湖的呐喊》等警示片,参观了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落实了节日廉政提醒制度,开展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和利用单位资源承揽私活问题自查自纠,7名在编在职人员和94名外聘人员填写了《有关问题自检个人自检自查情况表》。中心主要负责人先后利用两周时间与8个部门90余人开展座谈交流。

四是整改落责。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开展巡察期间,党支部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意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工作。巡察组期间反馈立行立改10个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巡察组正式反馈意见后,中心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三)技术评估服务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项目落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高站位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部署要求,服务中心大局意识明显增强。面对疫情冲击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断出台的大背景,我们聚焦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积极配合开展环评审批服务“五个一”和“大会战”活动,对近30个重大项目落实“一对一”服务,主动参与项目环评推进会并形成各类材料31项,指导答疑州市环评审批事项和火电、新能源等重大产业及重点项目汇报材料编制110项,30余人次深入州市开展技术帮扶,10余人次配合省厅开展各类型工作调研,实现了环评“关口前移”,缩短了环评评估时限,提高了环评质量。1人全程参与滇池违规违建整治,6人全程参加省厅GEP、COP15等各类专班。

二是高质量做好主责主业,技术评估助力项目落地有新提升。修订出台技术评估“工作规范”“技术评估工作质量控制规范”2个制度,从项目预审接收和分配、技术审查、意见编制及内审、评估意见签发归档等7个环节对评估技术流程进行优化,为提质增效提供遵循。截至12月30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62个涉及投资额3947.12亿元 ,出具意见103份。同时,配合省厅开展全省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调度汇总1968个。

三是以评估促能力,技术评估延伸相关工作有新突破。配合省厅开展技术复核、规划环评审查、辐射监督、执法检查、“三线一单”成果运用等技术支持,成果明显。年内,完成133个项目(含辐射类)技术复核,22项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更新36期煤炭矿区规划及项目环评工作周报,完成4个批次排污许可年度“双百”工作调度,督促2021年执行报告年报提交率达到96.24%;组织21场3272人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通过率67.51%;配合开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和完善工作,上半年全国排名第6。配合召开全省“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培训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中心被表彰为全国“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名个人表彰为先进个人。

(四)技术支持服务环境管理要素保障范围不断拓展,重点工作成效凸显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方位服务水土气固废及执法督察等环境要素保障技术支持,有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年内,完成13个州(市)104个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审查,入库率位居全国前列;完成16个州(市)40家工业园区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核,新发现问题35个;完成水利厅238个美丽河湖的基础数据核实及评选工作;完成全省30余个不达标断面、不达标水源的水质提升整改;完成《云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核查和治理模式筛选项目》验收;有序推进全省32个畜牧大县及省级规划编制,完成全省14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信息采集及调研帮扶,对全省5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并形成整改报告,完成《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污染场地清单;完成160余座尾矿库现场抽查及帮扶调研,2个州(市)5个县约20家涉锰企业及红河州个旧市26家铅锌铜冶炼企业现场调研,建立44家云南省涉锰污染源信息清单;开展全省“无废城市”技术培训会和多次现场帮扶指导,编制完成5个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云南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路径和措施研究》课题研究、“十四五”低碳规划、温室气体清单、双碳专项执法行动等技术支持;派出7批75人次全程参与生态环境执法督察技术支持,7人被表彰为“绿剑行动”联合执法暨实战大练兵先进个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管理与信息部、评估一部、评估二部、评估三部、环境规划与验收调查部、水与大气咨询部、土壤与固废咨询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3,176,307.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31.64元,占总收入的0.11%;经营收入43,127,876.03元,占总收入的99.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65,953.62 元,增长13.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837.16 元,下降38.12%;经营收入增加5,095,790.78 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为:2022年完成的经营性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增加,经营收入、支出也相应增加;2022年受疫情影响,项目支出的差旅费未能按照预算额度使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6,897,097.80元。其中:项目支出48,431.64元,占总支出的0.13%;经营支出36,848,666.16元,占总支出的99.8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48,051.74 元,增长14.41%。其中:项目支出减少29,837.16 元,下降38.12%;经营支出增加4,677,888.90 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为:2022年完成的经营性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增加,经营收入增加的同时经营支出也较2021年增加;2022年受疫情影响,项目支出的差旅费未能按照预算额度使用,较2021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431.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选定1-2家典型电解铝企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逐月跟踪监测,确定适用于我省的基本合理的电解铝行业环境防护距离底线。研究气态氟化物的存在形态,并根据其形态,提出进一步控制氟化物流失的措施,为我省电解铝行业审批及环境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3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3%。与上年相比减少29,837.16元,下降38.12%,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差旅费项目支出的差旅费未能按照预算额度使用,因此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节能环保(类)支出48,43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经费所选定的1~2家典型电解铝企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逐月跟踪监测发生的监测费、差旅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0元、国(境)外接待费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对比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产总额90,209,778.69元,其中,流动资产63,452,766.14元,固定资产25,094,429.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62,583.5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13,214.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7,485.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2021年12月报废报损资产249项,账面原值1,495,989.72元,2022年9月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970.00元;出租房屋536.9平方米,账面原值5,448,839.3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9,589.43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