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事管理规定》,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原则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技术、技术评估岗位5-8人。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资格条件
硕士及以上毕业,地质工程专业(地下水方向)、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从事环保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环评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认证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起止时间
此次报名从2022年4月28日18:00分起至2022年5月9日18:00分止。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直接将报名信息及简历上传招聘邮箱spgzx@sthjt.yn.gov.cn或邮寄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岗位需求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办公室通知到中心参加面试。对相应岗位没有应聘人员的,中心不再发布公告,由岗位需求部门以本次公告为依据,综合考察推荐后按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组织实施。
(四)根据面试结果会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公室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且合格后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4193279
监督电话:0871-6410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