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通〔2021〕12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日期: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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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及所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废止,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州(市)生态环境局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审核,确保信息填写规范、准确。通过各种形式在官网、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通知》要求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面,做好服务工作。 

  二、请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纳入评估内容。 

  三、关于“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系统企业外网申报系统”中的有关表格,我厅将按要求更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供各有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网上申报时填报。 

 

  附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