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我部组织起草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等五项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五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8年6月29日前书面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感谢支持。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柴西龙 冉丽君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28号院迪蒙综合楼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18693 84913258
传真:(010)84923491 84912908
邮箱:yuanqiang@acee.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全泉 罗霂
电话:(010)6655642 666556416
传真:(010)6655641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