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滇中产业新区分局:
现将环保部制定的《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15〕43号)
2、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